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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農地流轉和多種形式規模經營,是發展現代農業的必由之路。農業現代化要求農業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注重發揮農業的生態環境功能。文章基于2005—2018年26個省份的面板數據,結合水足跡理論和SFA模型測度了各省每年糧食生產的生態效率,探究了農地流轉對糧食生產生態效率的影響,得出以下結論和建議:①從時間序列來看,中國糧食生產生態效率整體上呈波動性上升趨勢,其中山西省、江蘇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湖北省、重慶市、四川省和云南省生態效率的上升趨勢在1%的顯著水平上顯著,山東省、廣東省、海南省卻呈顯著下降趨勢。②基于空間分布的角度,地區上大致是呈現東部地區>中部地區>西部地區的生態效率分布,江蘇省糧食生產生態效率最高,湖南省最低。③農地流轉對糧食生產生態效率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根據分組分析發現,農地流轉水平為中等的省份生態效率平均值最高,低水平和高水平的省份生態效率平均值相近,一定程度上表明在加快農地流轉促進農業生態化建設的道路上要注重適度規模經營。
關鍵詞 農地流轉;生態效率;影響因素;水足跡;SFA模型
	
農業發展的核心在于農業生產效率的提升和要素配置效應優化[1-2]。劉易斯拐點后,解決農民增收的成功實踐并不能自然地解決農業生產方式或效率問題(即“蔡昉難題”),這種惡性循環阻礙農業現代化[3]。目前中國農業發展已進入新的發展階段,農業TFP是農業轉型進程中生產效率的重要體現,促進綠色高質量發展是農業生態化轉型的終極目標[4]。因此,農業在發展過程中不僅要通過提高農業生產的技術效率來達到農產品的數量要求,還要注重生態效率達到綠色發展的質量要求。學者們對我國農業生態效率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探索。
縱覽已有文獻,近年來農業生態效率研究的主要內容包括時空變化的分析和驅動因素的探究。①生態效率的時空變化分析。在國家層面上,潘丹等[5]認為1998—2009年中國農業生態效率雖然呈現緩慢上升態勢,但整體仍處于較低水平。然而,張楊等[6]通過比較中國與國際的農業生態效率與水平,得出1994年以后我國農業生態效率的增長率遠遠超過各國平均水平。王寶義等[7]的研究表明1993—2013 年我國農業生態效率總體呈現“降-升-降-升”平緩右偏型“W”結構。在區域層面上,農業生態效率呈現東部地區>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的空間分異特征,2004—2017年間東部地區生態效率呈先下降后上升的變動趨勢,中、西、東北地區生態效率值變動趨勢全國生態效率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變動趨勢[8-9]。就省際差異而言,王寶義等[10]認為海南、上海、廣東、浙江的生態效率最高,黑龍江、河南、湖南、甘肅等的生態處于低效率之列,但整體上農業生態效率的省際差異及差異變化程度相對不大。②農業生態效率的驅動因素探究。王寶義等[10]對農業生態效率的驅動因素進行了較全面的分析,他認為人均農業增加值、農業規模化水平對農業生態效率的影響呈現正向效應,農業受災率、農業機械密度、農民家庭經營收入比、財政支農水平、工業化水平、區位等則主要呈現負向效應。在此基礎上,侯孟陽等[11]研究發現農村勞動力轉移對農業生態效率提升具有顯著的空間溢出效應;鄭麗楠等[12]通過實證分析發現農地確權對農業生態效率產生了強驅動力,推動了農業生態化發展。
加快農地流轉、實現農地適度規模經營是中國農業的發展方向[13],據農業農村部統計,截至2018年底,全國有0.359億hm2耕地在不同主體間進行流轉,占家庭承包確權耕地總面積的48.56%。農地流轉作為合理配置農業資源的一種重要手段,關涉經濟、社會、生態等的各個方面[14]。然而,農地流轉的規模效應、結構效應和技術效應等經濟效應得到了學者們的廣泛關注[15-19],研究農地流轉生態效應的卻很少。事實上,隨著農地流轉范圍和規模的日益擴大,農地流轉對農業生態環境產生了重要影響[20]。農業現代化要求農業發展質量要高,強調現代環境的可持續發展[21]。可見,農地流轉是實現農業生態化的重要一環,分析農地流轉對農業生態效率的影響具有重要理論和現實意義。
基于此,本文依據《全國農產品成本收益匯編》中的數據資料,結合水足跡理論和SFA模型測算了我國26個省份2005—2018年間的小麥、玉米、稻谷(包括粳稻、早秈稻、中秈稻和晚秈稻)三種糧食作物生產的生態效率,刻畫了我國糧食生產生態效率的時間演化趨勢及空間分布特征,根據生態效率損失的回歸結果,分析了農地流轉對糧食生產生態效率的影響。
1 理論與機制分析
根據經濟發展合作組織、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等機構對生態效率的定義,其內涵可總結為以最小的資源環境影響實現經濟產出最大化,包含了人類需求、承載力、資源、環境、可持續等方面[22]。農地流轉對糧食生產生態效率的影響可以從以下渠道實現。
1.1 農地流轉的資源整合效應
在以均田承包為主要特征的家庭承包責任制下,農地細碎化、經營分散化,一方面導致了耕地資源浪費,如數量眾多的田埂難以得到有效利用,另一方面,面對大量小規模分散化經營主體,高昂的談判、組織、協調、管理成本阻礙了農田水利設施的建設,是農田灌溉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在此情況下,鼓勵支持土地的合理流動,將一定范圍內零星分布的農地集中起來,有效整合田埂、重新進行土地翻耕,不僅能夠增加可供利用的耕地數量,而且有助于提高耕地質量,從而增加農業產出。同時,土地整合為農田水利設施建設提供了良好條件,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降低其建設成本,有助于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
然而,有研究認為,農地利用效率與農地流轉水平呈現反向關系[23],其主要原因是在農地流轉政策的推動下,經營主體沒有得到相應的發展。事實上,農地流轉自身的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其對資源利用的效果。在當前階段,我國農地流轉規模持續擴大,但是增速遞減,更重要的是,農地流轉主要發生在小農戶之間,比如親戚鄰里之間出于耕作方便、人情往來等考慮的土地互換,在這種情況下,農地流轉實際上導致了“小農復制”,并未從根本上改變農地細碎化的基本格局[24],從而也就難以對生產生態效率發揮實質性的改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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